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发表时间:2025-09-12 10:11
9月11日,国务院发布印发《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等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其中方案中提到: 苏南重点城市: 支持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探索规范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等新型运用模式。 探索搭建资产证券化数字服务与监管平台,支持南京市、无锡市、苏州市探索对资产支持证券(ABS)等项目培育与投后管理的数字化监管。 加强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探索生态产品资产证券化路径和模式。 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 杭甬温(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 探索飞地经济、土地置换、土地资产证券化等模式创新。 构建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 合肥都市圈: 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 郑州市: 支持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行业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长株潭: 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 重庆市: 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通过专利许可方式发行产品。 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 成都市: 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建设,探索以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 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 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 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5〕86号 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福厦泉、郑州市、长株潭、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重庆市、成都市等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原则同意有关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着力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要素质量逐步提高、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三、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围绕深化要素协同配置、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探索新型要素配置方式、优化新业态新领域要素保障、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等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改革试点,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分类施策推进改革,明确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和成果形式,统筹做好支持保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新业态新领域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及时跟踪评估试点效果、总结推广经验做法。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指导试点地区抓好方案落实,做好风险管控和应对处置,总结提炼制度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力求抓出改革成效。试点过程中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按法定程序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授权后实施。 附件: 1.北京城市副中心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苏南重点城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3.杭甬温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4.合肥都市圈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5.福厦泉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6.郑州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7.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8.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9.重庆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10.成都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国务院 2025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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