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开行业务,如何谋划项目?发表时间:2026-02-09 09:26
如何精准对接国开行金融政策,高效运用各类金融产品,是地方政府、项目单位及相关主体做好投融资工作的核心课题。为解决政策理解不透彻、产品对接不精准、运用方式不优化等实际问题,本文围绕项目谋划、融资落地、风险管控、提质增效等关键维度,明确九大实操方向,系统阐述国开行金融政策与产品的适用场景、申报要点、操作流程及优化策略,为相关工作提供可落地、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参考。 一、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 (一)具体支持范围 发改委申报通知中明确了5大重点领域19个子项,包括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消费基础设施、其他(清洁能源、城市更新、生物医药等)。 (二)贷款条件 1.项目条件。(1)项目列入国家发改委备选项目清单 。(2)项目应有收益,不得为纯公益项目 。(3)项目应前期工作充分、条件成熟。在建项目总投资完成率不得超过80%;新开工项目必须经政府有权部门已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已办理核准、备案 手续。 2.企业条件:公司持续运营,有经营性资产,信用状 况、财务状况良好。借款具备偿债能 力,保证人具备担保能力。借款人、保 证人、项目公司不得为融资平台名单内 企业。 3.禁止领域:(1)项目不得包含土地收储和商业房地产 开发等内容,不得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严禁投入过剩产能、重复建设、低效无 效投资等违反政策规定的项目建设。(2)不得投向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项目。 (三)贷款利率 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根据不同期限的资金成本加风险成本、税收成本等成本确定借款利率。 (四)贷款期限 根据项目行业合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基金存续期20年 。 (五)贷款额度 基金投放额度不得高于国家部委下达清单中建议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国务院明确的最低资本金的50%, 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可适度提高,最高不超过项目资本金的80%。 二、债贷组合政策 (一)具体领域和范围 《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 52号)规定的22个领域,包括:收费公路、停车场、产业园区、城市更新 、保障性住房、养老托育等22个领域。 (二)贷款条件 1.立项需采用审批制; 2.项目达到财务自平衡;3.具备合格的借款主体及担保措施。 (三)贷款利率 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根据不同期限的资金成本加风险成本、税收成本等成本确定借款利率。 (四)贷款期限 与专项债期限保持一致。 (五)贷款额度 最高可支持项目总投资80%。 三、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 (一)具体领域和范围 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 输、现代物流等五个领域项目可申请贷款贴息政策。 (二)贷款条件 1.项目达到财务自平衡;2.具备合格的借款主体及担保措施。 (三)贷款利率 对于纳入备选清单,2024年3月7日之后发放的设备更新贷款,中央财政给予1.5%贴息,贴息期限2年。 (四)贷款期限 根据项目行业合理确定。 (五)贷款额度 最高可支持项目总投资80%。 四、城市更新专项贷款 (一)具体领域和范围 中办、国办《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提出的八项任务: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推进老旧街区 、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修复城市生态系统,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 (二)贷款条件 1.项目符合石家庄城市更新规划,纳入市城市更新项目库;2.项目达到财务自平衡;3.具备合格的借款主体及担保措施。 (三)贷款利率 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根据不同期限的资金成本加风险成本、税收成本等成本确定借款利率。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5年。 (五)贷款额度 最高可支持项目总投资80%。 五、保障性住房贷款 (一)具体领域和范围 收购存量商品房作配售型保障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建配售型保障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贷款条件 1.配售型保障房借款人需为市政府选 定的实施主体,项目需纳入年度计划;2.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需出具认定书;3.项目达到财务自平衡;4.具备合格的借款主体及担保措施。 (三)贷款利率 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根据不同期限的资金成本加风险成本、税收成本等成本确定借款利率。 (四)贷款期限 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期限为25-30 年, 配售型保障房,根据人行政策,贷款期限为2-5年。 (五)贷款额度 最高可支持项目总投资80%。 六、交通领域基础设施贷款 (一)具体领域和范围 铁路、轨道交通、 高速公路、物流园区、综合货运枢纽等交通领域基础设 施建设。 (二)贷款条件 1.项目达到财务自平衡;2.具备合格的借款主体及担保措施。 (三)贷款利率 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根据不同期限的资金成本加风险成本、税收成本等成本确定借款利率。 (四)贷款期限 根据具体项目合理确 定,最长可达45年。 (五)贷款额度 最高可支持项目总投资80%。 七、新能源领域基础设施贷款 (一)具体领域和范围 新能源发电、独立储能等新能源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二)贷款条件 1.项目达到财务自平衡;2.具备合格的借款主体及担保措施。 (三)贷款利率 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根据不同期限的资金成本加风险成本、税收成本等成本确定借款利率。 (四)贷款期限 根据具体项目合理确定。 (五)贷款额度 最高可支持项目总投资80%。 八、养老贷款 (一)具体领域和范围 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养老照护服务以及嵌入式养老、适老化 改造、老年用品制造、党政机关培训疗养机构改造等。 (二)贷款条件 1.项目达到财务自平衡;2.具备合格的借款主体及担保措施. (三)贷款利率 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根据不同期限的资金成本加风险成本、税收成本等成本确定借款利率。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 (五)贷款额度 最高可支持项目总投资80%。 九、生源地助学贷款 (一)具体领域和范围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 (二)贷款条件 户籍在石家庄、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5年期LPR-70BP。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剩余在校时间加15年, 最长不超过22年。 (五)贷款额度 本专科生每人每年贷款不超2万元;研究生 (含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不 超2.5万元。
|